大提琴奏鸣曲是作曲家们为大提琴创作的作品体裁中的最为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这种大提琴奏鸣曲的体裁从巴洛克时期就广受作曲家们的青睐,从维瓦尔第、马尔切罗、到古典主义时期的博凯里尼、贝多芬、到浪漫主义时期的舒伯特、肖邦、勃拉姆斯、再到19世纪的格里格、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等等,他们在自己的创作生涯中都谱写过大提琴与钢琴相辅相成的美妙乐章。
巴洛克时期的大提琴奏鸣曲,风格较为严谨、节奏感突出,旋律精致,注重对位,声部之间强调均衡。
奏鸣曲曲式在古典主义时期开始逐渐成熟完善,确立了三个乐章的奏鸣曲形式(快板—行板—快板);为以后奏鸣曲的创作带来了固定的创作形式。
浪漫主义时期是音乐家们畅所欲言的春天,他们用热情的语言抒发内心抒发诗情画意的理想,作品的歌唱性表达的淋漓尽致。很多优秀的经典作品在这一时期诞生。这一时期大提琴奏鸣曲也获得了较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