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5章个人所得税法-96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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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居民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 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类型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

#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核算

# 财产租赁所得计算规则

# 利息股息红利应纳税所得额

# 偶然所得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区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5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别按收入扣减20%或70%后计算,统一适用月度七级累进税率表。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全年收入减6万元生计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经营所得以全年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财产租赁所得按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分情况计算:4000元以内减800元,超过部分减20%;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减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直接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无额外扣除。
特殊规定包括:技术转让或劳务相关中介费可凭合法凭证扣除;外籍居民个人可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或免税补贴优惠政策(二选一),选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各税目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则及税率表类型是准确核算个人所得税的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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