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现代特种兵,退役后当雇佣兵,枪林弹雨里讨生活。被人一枪毙命之后,再睁眼——
穿越了。民国十三年,附身在一个叫段二狗的将死之人身上。
好消息是还活着。
坏消息是:原主快被土匪打死了。
更坏的消息是:他已经死了——现在是段森在用这具身体喘气。
土匪举刀再砍,段森翻身夺刃,三下五除二放倒一片。剩下的土匪当场跪了一地:“大哥!您当我们的当家的!”
段森没废话,收了这帮人,挑了把顺手的枪,开始琢磨一件事:
乱世里,靠这帮土匪能活多久?
要想活,就得拉队伍;要想赢,就得比所有人更狠、更快、更不讲规矩。段森用现代特种兵的战术思维,带着一群乌合之众,在这片军阀混战的土地上杀出一条血路——
有人问他图什么。
他擦了擦枪口:“图这片土地上的人,不再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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